行业动态

交通运输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8-15
在交通运输部召开交通运输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
张峻峰会长代表行业对新业态发展提出建议
 
 
为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加强治理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6月25日,在机关第一贵宾室召开了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的座谈会。会议由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主持,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领导、专家和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还邀请滴滴、美团、曹操等多家新业态企业,以及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等协会单位,共同沟通、研讨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我会会长张峻峰代表全行业在会上进行了发言,阐述了交通运输新业态当前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六点改革建议。
 
张峻峰会长在发言中说:
 
首先,新业态有今天这种方兴未艾的局面,得益于交通部起草的,由国务院颁发的2016年58号文件。这份文件为新业态的发展打开了一扇窗,发挥出强大的作用:一是,突破了瓶颈;二是,解决了供给;三是,满足了需求;四是,填补了空白。可以说,这份指导性文件是新业态发展的根基,如果没有这份文件,新业态的发展就不会有当前良好的局面。
 
其次,新业态对行业的发展,对社会的贡献起到积极的作用。一是,“互联网+”在行业内的实践,改变了传统的消费模式,塑造了新的消费文化,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了服务能力;二是,使共享、创新的发展理念在行业中落地;三是,提高了行业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
对于交通行业新业态高质量的发展,我们在看到新业态对行业正面影响的同时,也认为其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新业态存在的五大风险。
 
第一个方面,落实制度的问题。一是,上述两份文件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两个层面的定位。首先是对出租汽车行业总体的定位,文件中明确了: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然而,受新业态价格大战、补贴大战刺激,市场中出现了过量的泡沫需求,导致出行人群由公交、地铁向出租汽车逆向流动,这对政府投入巨资建设的公共交通资源来说是一种严重的浪费,并导致出租汽车供需矛盾突出,城市交通压力加剧。其次是对巡游和网约新老业态的定位,文件中明确了: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两种方式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然而,巡游与网约的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在实际运营组织中体现的并不明显,导致了新老业态竞争加剧。二是,新业态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此种现象在平台、车辆、人员三个要素中均有所体现,市场中存在不合规的平台、不合规的车辆以及不合规的从业人员,且违法成常态。三是,地方城市不作为、慢作为的状态。有作为的地方城市,巡游与网约融合的比较理想,特别是在规模总量控制及“疏”与“堵”的环节把握上比较到位。例如杭州,在新老业态总量控制及“疏堵”结合方面做的就比较好,实现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部分城市呈现不作为、慢作为的状态,致使行业的发展受到影响。有的城市,网约车与巡游车的比例严重失衡,网约车大大超过巡游车数量,导致资源供给严重过剩,车辆大面积停运。虽然各城市的停运问题有所差异,但应当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二个方面,新业态的五大风险。一是,经营的风险。单一从事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经营的企业,在普遍经历了快速发展后,又逐步进入倒闭、破产潮,亏损成常态。共享单车、分时租赁具备非常好的发展理念,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选择,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但是,由于未有效规避经营风险,企业尚无盈利模式,曾经的铺天盖地演变为今天的资本退潮,重庆、青岛等城市的共享单车已基本销声匿迹,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经营风险要引起大家的重视,只有建立起盈利模式,企业才能行以致远,才能可持续发展。    二是,金融的风险。新业态企业更多的引用了风投的资金,但我们认为有了资本不能任性,仍要遵循价值规律。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防范重大金融风险。而此种风险在交通行业依然要给予有效的防范,各方面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新业态企业一旦发生资本退潮、资金链断裂,金融风险将会集中释放。
三是,稳定的风险。当前,新业态中企业与司机仍然存在着较多的矛盾,例如:劳动关系矛盾、欠薪矛盾以及平台抽成比例浮动等矛盾。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司机因欠薪问题围堵政府机构的群体事件,甚至有些司机被平台欠薪10余万元。这些司机背后是千千万万个家庭的生活问题,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
四是,业态的风险。所谓业态的风险,实际就是新老业态的网约车与巡游车的矛盾问题。对于网约车来讲,巡游车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也的确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但真正造成新老业态产生矛盾的,是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体现在两种业态资源供给机制的不对等、用工机制的不对等、成本的不对等以及价格机制的不对等等多方面。当然,新老业态的关系已从几年前巡游车围堵、排挤网约车,逐渐发展到当前的相互接受。但是,只要新老业态矛盾的风险依旧存在,就很难实现健康的融合发展。因此,希望各方给予足够重视,为新老业态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
五是,责任的风险。目前,机动车主机厂也因造车行业产能过剩,整车销售业务滑坡后,向出行行业转型,参与行业新业态的发展。新业态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但互联网是工具,是用以解决效率问题的工具,不是万能的治世良药。不论是主机厂,还是互联网企业,大家要搞清楚进入出租汽车行业的初衷是什么,是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满足大家美好的出行愿望?还是纯粹的逐利?当然,新业态企业要生存,传统企业也要生存,生存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新业态企业只是单纯的逐利而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置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于不顾,新老业态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也将是对立的,很难融合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
张峻峰会长代表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在会上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新业态的立法工作。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导。
三是,加强对新业态的监管力度,防范行业风险。
四是,加强对新业态的综合治理。
五是,营造公平、合理、安定的营商环境。
六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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