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鞍山行管、媒体、协会三部门携手并肩 全力维护出租汽车行业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4-01-25
   2024年1月17日鞍山新闻传媒中心交通广播《声声传情  路路平安》早间节目7:00点-8:30分时段期间,著名主持人海滨接到一位男同志由于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低劣,造成他女儿头天傍晚乘坐出租汽车遇到自己人生最差感觉的事情,从而引发了这位父亲声音颤抖、情绪激动要通过鞍山主流媒体-交通广播提出立即找出服务质量低劣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并提出相关部门严加处置的要求。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脚部患有甲沟炎的初中女学生赵某,1月16日晚上5点30分左右,从五中打车到平安街的士大厦附近回家时,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女学生完全同意连续强制拼客合乘,导致路径变化计价器显示金额高于平时乘车费用额,没有履行出租汽车“门到门”服务的要求、没有遵守出租汽车行业拼车的行规行约。  
   因女学生携带的现金只够支付平时回家的打车费用,所以本次营运路径的费用要正常回家就不够了。无奈,女学生只好在距离目的地1000米 左右之处就提前下车了!
   此时,女学生徒步回家的结果为脚部患处流血、血渍染满鞋袜,致使女学生情绪崩溃,委屈憋气地大哭一场。
   此时此刻 ,大家拍拍良心讨论一下,哪个孩子家长能不为之气愤呢!
   此投诉事件一经播出,引起所有听众与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要求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曝光,并要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本次投诉案件的驾驶员进行从严加重处罚。
   交通广播主持人海滨闻知此事后,气的也是怒不可遏,他立即与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在鞍山市出租(租赁)汽车协会设立的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消费维权工作站站长李庆良取得了联系,并安排投诉人与李庆良进行了有效沟通。
   随后,出租汽车行业消费维权工作站站长李庆良马上将此投诉案件向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鞍山市城市出租(租赁)汽车协会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
   一方面,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安排稽查投诉机构负责人通过缜密调查落实女学生乘车整个行程违章营运的证据链。
   另一方面,消费维权工作站李庆良站长安排工作站副站长许冬红、王潇,女学生家长在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客运大队四楼会议室,参加由鞍山市出租(租赁)汽车协会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的消费维权工作会议。会上,协会领导首先代表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向受到服务质量低劣侵害的学生家长进行了诚挚的道歉,学生家长又向与会的消费维权工作站同志认真仔细地叙述了女学生乘车整个行程的细节。
   大家将女学生家长抚慰送走后,消费维权工作站的站长李庆良,副站长许东红、王潇马上共同研究此案件相关问题并讨论如何通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快速处理,尽全力满足投诉者的心理需求,真正切实地为消费者权益保障做出贡献。
   最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稽查投诉机构以极快的速度通过缜密调查,在投诉当天就将涉事驾驶员违章违纪违规的证据链全部落实。经查,涉事驾驶员为鞍山市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辽C/D××963张某,此次营运服务违反了《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拒载乘客或未经乘客同意确认招揽他人合乘的行为。决定对张某处以伍佰元罚款,和对其从业资格证扣除五分的惩处。同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主管部门对张某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消费维权服务工作站于2023年12月26日挂牌成立,2024年1月1日正式受理各类消费维权诉求。截止目前累计受理诉求19件,均已上报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进行查处。
   在这里我们诚挚地提醒乘客,在乘坐出租汽车时,要发票、记车号。发现有拒载、未经乘客同意拼客合乘、绕路、甩客、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及时保留视频或图片证据,并拨打0412-7294444进行消费维权,同时提醒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在营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各项规定。现在正值“冰雪季”的来临,我们钢城已经迎来陆续畅游鞍山的南方小金豆、天津小麻花等来宾,让我们大家共同以安全、快捷、准时、方便、舒心的规范化服务来彰显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城市名片文明服务的作用。
 
   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消费维权工作站
   热线电话:0412-7294444
 
   正常服务时间(工作日)
   8:30分-16:30分
文章来源:鞍山出租汽车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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