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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05

(豫建城〔2007〕80号)

郑州市市政局:
    7月30日郑州市发生出租汽车停运情况以后,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有关领导作了重要批示。郑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密组织,精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促使出租汽车恢复营运。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近期请你局抓紧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吸取教训,抓紧研究解决问题。要充分认识出租车行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针对"7.30"出租车停运情况,你局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和研究解决问题,对广大出租车司机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对已经公开承诺的,要及时兑现,防止因解决不到位,导致问题出现反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沟通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强化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经营管理。郑州是省会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稳定,对全省将产生重大影响。你局要组织人力认真研究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发生出租汽车停运情况的深层次原因,着力从体制上、机制上查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强化行业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的正常营运秩序。
    
    三、健全组织机构,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要积极引导出租汽车行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把工会组织建成"职工之家",关心出租汽车司机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维护好出租汽车行业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党的基层组织,把分散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党员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团结和带领广大出租汽车司机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加大工作力度,清理整顿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秩序。要抓紧抓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决打击非法营运以及阻碍、破坏合法营运车辆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对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玩忽职守的行为进行清查,发现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针对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事件突发性强等特点,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反馈及时准确的信息报告制度,在发生或预先得知要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后,必须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省建设厅报告。
    鉴于此次发生的出租汽车停运情况,正处于处置过程中,根据省领导指示:近期,请你局务必于每天上午11时,下午5时将事态发展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建设厅,由建设厅向省政府报告。
                                                                                       二00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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