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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区纯电动出租汽车更新替代工作出新政策啦

发布时间:2020-12-3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打赢我市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打造绿色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快市区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替代工作进程,充分调动经营者更新纯电动车辆的积极性,让经营者享受最大的政策红利,经市政府2020年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纯电动车辆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一、关于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
新的市区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运价比照现燃油出租汽车2.0L排量标准(起步价10元/3公里,每公里2元)执行。

市区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仍使用既有的苹果绿/银色,乘客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识别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一是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车牌为绿牌,燃油出租汽车车牌为蓝牌;二是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张贴醒目的“纯电动”标志;三是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签显示明确的运价标准。
二、关于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财政奖补政策
自2020年12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实施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市区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替代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郑交发〔2020〕340号)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内容为:

(一)政府奖补资金发放对象和适用车型

2020年12月31日之前更新纯电动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的经营者,政府奖补资金适用车型依据市工信部门提供的目录执行。
(二)奖补资金标准

 奖补资金分为基础奖补和差异奖补两部分。

 1.基础奖补部分:2020年12月31日(以购置发票时间为准)之前更新的,按照30000元/台进行补贴。

 2.差异奖补部分: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更新纯电动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的经营者,根据旧车剩余使用期限(奖补月数=旧车强制报废日期-购置纯电动车辆发票日期,具体到月)按照每台车935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月份不超过48个月。
三、相关配套措施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上述财政奖补资金将实行退坡政策,直至取消奖补资金。

(二)根据市政府要求,2021年年底前要完成市区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替代工作,市区传统燃油(天然气)巡游出租汽车将全面退出。

(三)2022年1月1日后,市区仍未更新的传统燃油(天然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政府予以收回。
(四)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环保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尾气排放超标的传统燃油(天然气)出租汽车查处力度,并进一步研究出台在重污染天气时段,主要道路和重点交通枢纽(车站、机场)地区对传统燃油(天然气)出租汽车限制通行的相关措施。

(五)广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应站在全市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履行社会责任。对积极配合完成任务的,列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项目;对恶意曲解更新政策、诋毁纯电动车更新工作的不当言行将依法处置,并列入驾驶员“黑名单”。

上述政策内容,广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通过拨打“12328”交通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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