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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2012年4月18日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12-11-21

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2012年4月18日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决议

2012年4月18日,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在天津召开了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工作报告对上届理事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反映了全国协会为规范行业、服务行业、反映诉求所做的大量工作,总结实事求是,符合行业的实际和协会工作的实际。
2、协会2004年9月至2011年12月会费收支情况已经有关审计部门做出审计结论,协会履行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了财务纪律。
3、协会新一届领导成员候选人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协会领导班子建设的精神和要求,他们的综合素质较高,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一致同意新一届协会领导成员候选人担任协会的领导职务。
4、出租汽车行业是一个流动分散的行业,也是一个高度敏感的行业,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精减会议、节约开支、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采取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按照协会的章程,决定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
5、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章程届期内没有提出新的修改意见,下届不做修改。
6、关于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按有关方面规定可以上调。为了不给行业增加负担,会费收缴标准下届不作调整。
7、会议决定,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订于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后召开,要求协会秘书处按照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的决议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8、第六次会员大会按协会章程规定履行程序后,将协会新一届领导成员报住建部人事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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