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

关于郑州市出租汽车协会反对 T3 约车平台 新增网约车运力诉求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0-06-24 近日,郑州市出租汽车协会向我会报送了《关于反对我市T3约车平台新增网约车运力的诉求》的情况汇报,详细说明了郑州出租汽车协会采取正当手段,通过正规渠道,发挥群体力量维护巡游车行业正当权利和利益,确保行业复工复产正常进行,阻止行业不稳定因素,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做法,并得到了郑州市交通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叫停有关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内蒙古通辽市飞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也通过中国协会会员微信群反映了类似的问题。中国协会对此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向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一并进行了详细报告,引起领导的高度关注。
通过河南郑州和内蒙古通辽反映的情况,对于如何维护行业平等竞争,为行业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一、网约车无序增长给行业带来了巨大冲击,是孕育和引发行业不稳定的根源。
二、网约车总量无限制发展凸显了出租车行业竞争的不公平,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郑州出租汽车协会采取发挥各出租汽车企业的力量,采取有理、有据、有节的诉讼方式取得积极成效。
四、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强烈呼吁对网约车实行总量控制,坚决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坚决维护行业法律法规的尊严。

附件 1:《关于反对我市 T3 约车平台新增网约车运力的诉求》
附件 2: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处理意见书》
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1
关于反对我市T3约车平台新增网约车运力的诉求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郑州市45家巡游车企业和45名巡游车车主的代表,现就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获取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在郑州从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并获悉T3平台新增网约车运力规模1万辆,随着一则T3的直招广告在巡游车驾驶员微信群迅速传播的同时,一石激起千层浪,负面影响铺天盖地。
一、T3平台直招广告原文
郑州市t3出行招聘中!全国陆续上线赶紧报名了,不然没车了,先报名的师傅们先安排车子!
企业背景:
T3出行是一汽、东风、长安三大国有车企联手腾讯、阿里、苏宁等互联网巨头,共同出巨资成立的智慧出行公司,是网约车的“国家队”。正规央企,无任何套路,享受五险。新平台新机会,奖励多的时候你不来,就像当年滴滴奖励 高的时候你不来,太阳升起你是谁!
公司福利:
1、底薪2020保底,公司缴纳社保五险齐全,补贴电补,每天还冲单奖励,奖励多多。
2、定期专业培训,提升工作技能
3、车辆保险、维修、保养平台承担,运营证统一办理
4、公车公营,不买车不租车,公司提供新能源车辆,一人一车无交接班,车子由自己保管。
特别提示综合工资1万以上,赶紧报名了,部分城市已经招满,没有车了停止招聘了,先报名先准备,报名不需要任何费用,t3出行直招,机会不要错过,没车辆安排的时候只能看别的师傅挣钱了!!!电话 13782760363 冯
二、反映主要问题
为了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司机合法权益,严格遵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优化营商环境条 例》(国务院令2019年第722 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文件精神,我们提出以下诉求:
1、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反对郑州网约车无序增量,严重阻碍复工复产推进工作,严重影响行业稳定。立即终止网约车的增量,科学把控网约车运力规模,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每年科学制定年度运力发展方案,推行机构评估联席会制度(第三方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参与),科学适度发展。
2、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郑州网约车长期营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屡次约谈整改无效。郑州市政府有必要将网约车运价实行最低限价,以巡游车的运价为底线(含开业促销、节日打折、日常送券等营销活动),不得低于巡游车运价,加强价格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价格水平监测,保障市场稳定,促进公平竞争。
3、建立网约车平台联合监督监管机制,建立网约车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网约车管理办法,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三、坚决反对T3平台新增网约车运力
作为郑州市出租汽车的经营者,我们坚决反对T3平台 新增网约车运力。根据《2019 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9年末郑州市常住人口 1035.2 万人,其中主城区常住人口610万人、流动人口340万人,郑州市现有巡游车10908辆,按照国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 范》,大城市巡游车每万人拥有量不少于 20 辆的标准,我市巡游车万人拥有量仅 11.4 辆,巡游车运力缺口近1万辆,据交通专家分析五年来的大数据得出巡游车的运力效率是 网约车的3倍,我们要求政府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避免造成政府资源浪费。巡游车发展40年来,自1996年固定在10607辆,仅在2012年新增1辆、2016年新增300辆。2019年郑州人均汽车保有量达到352辆/千人,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一位,远超深圳、广州、上海等一线城市。郑州机动车保有量早已突破420万辆,无论是人均还是总量,郑州在全国范围内都是领先的。事实证明,因网约车无序增量,造成新车剧增、拥有量饱和、道路拥堵、停车位奇缺,使全 国各大、中城市集体患上了“交通拥堵综合症”,郑州目前合规网约车有 2.6万辆,其中有近4千辆网约车无人承包,已超饱和状态,T3再新增1万辆,在早已饱和的网约车需求的情况下,导致巡游车和网约车司机都不赚钱,郑州网约车无序增量,行业更加混乱,严重阻碍复工复产推进工作, 严重影响行业稳定。我们要求政府立即终止网约车的增量,全免清理整顿存量合规网约车、优胜略汰,彻底清除不合规网约车,科学把控网约车运力规模,每年科学制定年度运力发展方案,经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机构评估联席会制度(第三方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参与),科学适度发展。
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的顽疾长期存在,它隐藏在郑州地域快速扩张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光环之下,多年来,市级主管部门、相关交管和站点等部门从未真正的重视与破解。2016年以来,我们已先后向上级反映报告49次,不是石沉大海就是敷衍了事。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行业停滞,巡游车和网约车收入锐减,初现转行退车潮。尽管已经采取减免司机朋友的承包金、费用或佣金,或政府补贴等措施,也只是杯水车薪、治标不治本。顽疾亟待根除,疫情既是责任也是机遇,我们深刻反思,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韧劲来改变巡游车面貌,同样期盼政府加快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脚步,亟待解决网约车无序增量这一久拖未决的问题,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网约车是行业不稳定最大之根源,必须科学管控和规范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发布《网络预约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1月22日郑州市正式发布《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自此拉开了郑州网约车爆炸式发展。
(一)网约车平台良莠不齐、优胜略汰。
至今郑州市已有大小25家平台,小到几台,大到1.6万台,订单大都集中在4-5个大平台,许多微小平台长期休眠,还有大量不合规网约车流离在监管之外。鉴于平台之间 差距甚大,我们要求通过优胜略汰来净化提升平台,对平台进行量化管理,就平台合规车辆数、合规车辆人员比对率、订单量、接单量、营运投诉违章、交通违章和事故、公车 公营率、不合规车辆派单等指标考核,取缔空壳平台和低于1000辆规模的平台,采取退出机制,优化整合,避免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扰乱客运市场,联合多部门、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建立平台监督监管机制,加大对平台数据抽查频次,改变非法营运车辆只罚司机不罚平台的不合理现象,突破并加大对平台的执法处罚力度,从源头遏制平台向不合规网约车派单的违法行为,形成黑出租的聚集地,避免大量不合规网约车缺失管控必然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网约车规模已触碰红线,郑州即将成为第二个“南京”,网约车科学适度发展,推行机构评估联席会制度势在必行。
自2017年12月6日第一辆郑州市网约车合规办证,截止2019年底,郑州市已达2.6万辆网约车,远超市场容量,严重影响行业稳定、阻碍行业发展,河南省网约车总量3.7万辆,占全省人口10%的郑州市,网约车占比竟然高达70%,政府一面对巡游车“包粽子”似的严管严控,却对网约车审慎包容,导致发展严重失衡,不仅网约车自食恶果,巡游车 也受到牵连,分析2015-2019五年中运力效率巡游车是网约车的3倍,网约车最大的群体单班制“快车”日营业额由最高600元下降到 350 元,而双班制的巡游车日营业额由最高1000元下降到700元。
发展严重倾斜带来的恶果在疫情期间由于客源少而充 分暴露,频繁出现网约车线下载客和站点揽客现象、退车、和集访造成不稳定的负面影响,平台为了刺激消费争相送“0元坐车”和名目繁多的优惠券,甚至自降运价等不正当竞争,平台深陷价格补贴难以承受高额成本,疫情导致巡游车和网 约车日营业额徘徊在 300 元左右,无奈之下巡游车双班改为大班,艰难经营。获悉T3进驻郑州,规划1万辆网约车规模,结合T3一贯的促销手段,将导致公交和地铁客源锐减,出租汽车的两种业态都难以为继,复工复产之路更加的艰辛,3.7万辆巡游和网约车,近5万个家庭,5万多名从业人员的饭碗,网约车和巡游车都难以为继,直至郑州整个出行行 业包括公共交通大动荡,摧毁一个行业两种业态更具破坏力,导致更大群体的集访。
网约车无序增量严重违反《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 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中第三条:“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有序发展网约车”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 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中第三条:“要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要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 程利用率(即运力效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 ”的规定。我们要求政府立即终止网约车的增量,并完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退出机制,制定网约车发展规划白皮书,推行机构评估联席会制度,科学适度发展。
(三)网约车坚持高品质服务路线、差异化原则,才能与巡游车融合发展
郑州合规网约车以经济型轿车为主,运价和服务水平与 巡游车差异细微,同质化竞争激烈,这不仅违背了网约车的 初衷,也与《管理细则》中第三条:“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的规定背道而驰。我们强烈要求网约车实 行高档车型与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运价不得低于巡游车,在合规化的基础上推进网约和巡游融合发展的目标,否 则,条件不对等,融合发展只是一句空话。
(四)网约车畸形的管理模式自带不稳定因素。
网约车属重管制行业,采取与巡游车相同的许可机制,各管理环节中严格执行许可经营,剔除任何无资质的经营主体,包括平台、租赁公司、驾驶员、车辆等,由政府监管机制和协会作为社会监督方共同把控,管理模式坚持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人和车的初心,严惩平台将管理权外包给无资质租赁公司的违法行为,避免出现重大管理责任扯皮现象。
目前,郑州网约车,经营模式分为三种,公司化经营、挂靠经营、以公车名义挂靠经营,前两种占比很小,以公车名义挂靠经营这种模式带有先天畸形,在全国巡游车纷纷确权的当下,网约车不吸取前车之鉴仍知错不改,这是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我们要求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规范各方的责权利,权属明晰,避免今后网约车司机诉求确权带来的行业不稳定。
巡游车经过40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公司化经营模式才是最正确的,挂靠经营的诟病无需赘述,唯有在公司化经营的基础上深入改革,摸索出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用以 保障政府、企业、驾驶员和乘客等各方权益,促进行业健康 发展。现有平台多以轻资产运营,一味追逐规模、抢占市场、做高估值、吸引风投,这样的经营理念,其规模越大、责任也越大,平台将客服外包给第三方,将车辆和驾驶员委托给 合作的租赁公司代管,如何确保管理主体责任。轻资产、平 台化的运营战略,极易造成轻资产运营的过度化和绝对化, 形成泡沫经济,对车辆、驾驶员和服务质量缺乏有效控制,对挂靠车主和外包商的依赖度加强。轻资产运营的特质造就了平台只专注于设计开发出行软件和市场推广,而放弃固定 资产投入,以此提高资本回报率,即使平台具备极其强大的 市场影响力和资源协调能力,由于先天缺憾导致竞争手段单一,往往只会选择价格战,或补贴驾驶员,一旦某个环节出错,影响是巨大的,无论是竞争对手还是传统行业,都是弊大于利。为此我们要求政府在网约车发展初期从经营模式上 予以规范,平台应在郑州设立公司,公司化经营,允许少量 个人车主挂靠经营,严禁没有客运资质的租赁公司参与其中 (法律规定具备客运资质的企业才能经营,没有客运资质的 租赁公司,只能经营租车业务,承租人所租用的车辆只能自 用不得营运载客),这样既能保持行业的主体稳定,也能促 使平台切实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从而为社会造福,而不是造负!
以公车名义挂靠经营的弊端,网约车司机分期或全款买车,车辆入户必须挂靠在与平台合作的租赁公司名下,与租赁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并缴纳保证金,与平台签订使用协议, 没有客运资质的租赁公司同时也要和平台签订合作协议,网约车司机接受租赁公司的线下管理和平台的线上管理,在双重管理下,若资金链断裂,平台或租赁公司跑路,网约车司机利益谁来保障?与平台合作的租赁公司因合约到期或违约等因素不再与平台合作,或平台因种种原因停止经营派单,租赁公司名下的网约车怎么办?与平台合作的租赁公司,即没有客运资质,与平台也仅签署了合作协议,怎样代替平台 管理好营运车辆和司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平台和租赁公司怎样明确并承担主体责任?网约车最大的不稳定就在此,我们要求政府在网约车发展初期规范明晰权属,避免扯皮。
(五)网约车平台和车辆信息应及时公示,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网约车平台数据全监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中第十三条:“强化市场监管...要公开出租汽车经营主体、数量、经营权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定期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的规定,对经审批进入行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和变更信息、规范运营情况、年度的服务质量测评、驾驶员继续教育、运价以 及相关收费项目、营销方案以及网约车平台审批和运力增量 等重要信息,遵国办文件我们要求政府及时公示信息,发挥 行业协会的监督职能,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 以防滋生腐败。
网约车平台派驻专人在客运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中心 等重要岗位就职,且人员众多,利用岗位之便,行企业私利。我们要求立即纠正不正之风,清理出职能部门。
网约车平台公司严禁垄断、欺诈和各种恶意竞争,损害 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 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 号)中第一条 (二):“加强价格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价格水平监测, 保障市场稳定,促进公平竞争”的规定。对于各种降价、优惠券、返款等导致运价低于巡游车的营销行为,我们要求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五)客运市场集中整治,巡游车首当其冲,而网约车漏网之鱼。
每年客运市场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期间,执法人员仍以 老观念老思想在各大站点、商业聚居区、加气站、高速下口 等处设置卡口进行路查,以查处有明显标识的巡游车转借、议价和站外上客等违规为主,而大量的非法营运网约车逍遥 法外,至今在网约车领域仍无有效的执法手段,我们要求政府将网约车平台全监控,随机抽查派单最为有效,加大网约车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不仅处罚违规驾驶员,同时对违规平台也要重重处罚,从源头抓起,这是大家的心声(详见河 南电视台曝光的“违规仍派单车,滴滴有套路”节目)。网约车收入不稳定,驾驶员恶意违规线下抢占巡游车客源,更甚悬挂空车灯、张贴标识候客等违规行为。网约车平台利用 资本,打着治理机场和高铁站周边乱停乱放的幌子,在郑州机场和郑州东站违规建立网约车候客通道,这些公然违反《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二条:“车身不得擅自设置专用标 志标识,车辆不得安装巡游车专用营运设备”、第二十五条: “不得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规定,违反《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 号)第十一条:“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巡游车候 客区域...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的规定。
我们本着出租汽车经营者能够养家糊口、司机有钱赚,企业能正常经营为目的,稳定近3万个工作岗位,满足郑州市民个性化出行需求为己任,希望搭建一个政府与市场主体 沟通交流的渠道,建立渠道畅通的长效机制,加强政企沟通 助推行业发展,倾听我们合理合法的诉求,重视与破解网约车无序增量的顽疾,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020 年 5 月 9 日
附件 2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处理意见书》
经调查研究,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约车增量问题。2016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从国家层面启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正式把网约车纳入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范畴,逐步实现新旧业态融合发展。经过三年来的发展,行业管理部门已许可26家网约车平台,发放车辆运输证27000余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多样化的出行服务。今年2月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整体运营收入大幅减少,巡游车经营 者对网约车的过快发展表示强烈不满。鉴于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暂停网约车新增业务办理,将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7]2号)相关精神,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20年市区出租汽车运力情况进行监测,为政府解决网约车增量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二、关于网约车价格监管问题。此问题涉及市场监管、 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交通运输局研究后决定, 近期由局公共交通处牵头,局法规处、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中心配合,组织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召开专题研讨会,清理网约车运价法律法规体系,按有关价格调整的程序实施。
三、关于网约车联合监管机制、信息公示制度和完善管理办法问题。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精神,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对网约车的监管已建立交通、公安、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联合参与的监管机制,下一步将根据行业管理需要,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解决网约车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目前,网约车相关信息可登录郑州市出租汽车官方网站进行实时查询,行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网约车信息公示制度,提高网约车信息公示的完整性和时效性;经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将由局公共交通处牵头,局法规处、局政务审批中心、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中心、执法支队配合,在学习考察外地市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着手起草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退出机制和相关规定,明确退出的具体情形和相关流程,进一步提升我市网约车管理水平。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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