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有道

国外是如何监管网约车的

发布时间:2016-11-08
文/葛瑞源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5年10月发布征求意见稿,至2016年7月28日下午3点,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公布,并于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行,我国的网约车管理规章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这是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网约车规章,我国网约车行业正在便利与规范之间,寻求一种新的平衡。最近一个时期,许多地方公布了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就投放数量、车型选定、管理措施、服务规范、定价方式等方面仍然备受关注。在我国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际,我们不妨来管窥一下国外的网约车是如何管理的。
美国作为新兴互联网专车的诞生地,至今已经有40多个州和城市将这类机动车共享平台合法化,并颁布了明确的规划与指导政策。目前,美国有10余家网约车公司,其中最大的两家是Uber(优步)和Lyft(来福车)。绝大多数网约车公司活跃在大城市及周边,以青年人和较为富裕的中产阶层使用率最高,而网约车司机也大多以兼职为主。
但在美国引发争议的主要有两点,首先网约车到底算是科技软件类公司,只提供可以租车的平台,还是应该算做出租车公司。如果因雇佣司机而被算做出租车公司,是否也应遵守当地的出租车行业的监管,缴纳牌照费和相应的保险费。其次,为网约车公司提供服务的司机,应该算做独立的业务承包商,还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如果是正式员工,公司需要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金等福利。在美国的许多州市网约车被正式命名为交通网络公司,同传统的出租车公司相区别,包括首都华盛顿特区在内的诸多州市承认网约车合法,像纽约市、波士顿和加州的大城市也承认网约车,但纽约州的参议院和众议院仍就全州范围内是否承认网约车合法而争执不下。而同属于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不允许网约车运行,但是匹斯堡却变成了其技术发展的重镇。另外,是否对每个网约车司机都进行指纹登记的安检盘查也是热点议题,因为这会大幅增加网约车公司的运营成本,像得州首府奥斯汀市,要求网约车必须让司机指纹登记,导致Uber和Lyft都停止在该市运营。2014年8月,旧金山颁布了AB612法律,不但将Uber定义为交通运输网络公司(TNC),还将运送乘客的Uber车主定义为Uber的雇员,所有Uber司机必须接受背景调查以及相应的酒精测试。2014年9月,旧金山又颁布了更加细致的AB2293法例,将Uber司机接受保险保护的范围扩展到了接受订单开始到交易完成结束,同时对平台应该为司机购买的保险数额做了明确的规定。
澳大利亚的网约车也一直争议不止。很多专职的出租车司机对网约车意见很大,认为大多数网上预约车司机并不像职业出租车司机那样,进行官方注册、合法交税以及做无犯罪记录调查,这样一来,网约车司机的运行成本要比传统出租车司机的成本低得多,所以竞争完全不在同一条水平线上,这种现状亟需改变。在堪培拉,政府已经采取了降低传统出租车运营成本的方法,试图让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能够共同发展。堪培拉当地政府还规定,所有的网约车司机不允许安装计价器,所有的价格都必须要在网上预约车的时候就已经谈好,计价器将会成为传统的出租车司机的专属工具。堪培拉地区的这一做法一方面帮助了传统的出租车司机,让他们减轻了运营负担,而另外一方面严格规范了网约车的经营。
英国伦敦的出租车有两类:巡游出租车和约租车,这是因为针对网约车的出现,伦敦并没有设立新的规范体系,而是将网约车纳入到《约租车法案》的管辖范围之内,对其一体适用已有的规则。在伦敦,任何公司,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还是个体经营者,如果想从事网约车的运营,都可以向伦敦交通局申请“约租车经营者执照”,并没有接入车辆数量的限制。对于网约车的司机,首先要获得伦敦交通局颁发的网约车司机执照。伦敦交通局对于网约车的保险要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平台公司需要购买公共责任险,承保范围为公共责任风险,是为了应对一些公共突发事件,承保金额为500万英镑;另外一个是有偿租车保险,网约车司机在营运之前需要购买此类保险,该保险承保范围较广,不仅包括司机与乘客的安全,还包括车辆的安全,承保金额也是500万英镑。
巴西圣保罗市于2016年1月27日发布了网约车管理的征求意见稿,其提议了一份较为大胆的管理方案,即通过拍卖行驶里程收费来管控网约车。这一法案受到当地出租车司机的抗议而被迫取消。圣保罗市长为此不得不于2016年5月10日批准了关于交通运输技术运营商的许可证法案,规定网约车公司需交纳运营许可证管理费,费用多少基于行驶里程数,网约车公司对公众要开放出行数据,包括先前等待时间、起讫点、出行时间、距离、行程路线、车费、驾驶员信息及服务评价等,车辆需安装电子设备来控制燃油消耗量,车辆运营最长时间不超过5年。另外,圣保罗市还建立了网约车的监管机构,以跟踪、监管、测量和评估法案中监管政策的实施效率,并从财政、环境和技术各方面定义绩效考核指标。
日本出租车已允许个体经营,但对个体司机提出要求,一般都需要有普通旅客运送事业专职司机经验10年以上;10年内没有出过交通事故,没有违反过交通守则。鉴于此,Uber等公司只能与现有的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合作,以谋取立足之地。2014年3月,Uber在东京首先开始了网约车的服务,但是Uber公司是在旅行业注册登记的。网约车在日本的一些城市也遭到了抵制和限制。利用私家车有偿载客的行为还被称为“白出租行为”,是被道路运输法明令禁止的。
在新加坡,私人网约车是违法的。不过,但这并不影响人们用打车软件来叫车。这是因为新加坡主要的出租汽车公司都已经开发了自己的打车软件,而新加坡的陆路交通管理局也推出了相关的服务。此外,一些国际手机的叫车软件在新加坡也有进驻,在新加坡出租车公司自己的软件和任何第三方叫车服务软件所能联络到的司机和车辆都必须向相关的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申请注册相关的服务,一旦成功将会取得有效期为3年的资质。
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以上这些国家对网约车的管理中可以看出,对网约车的监管均处于探索阶段,还有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和不断解决问题,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我们对国外的一些经验虽然不可照搬照抄,但可以学习借鉴,以丰富我国的网约车管理措施,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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