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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亮出网约车成本账:要市场,更要健康 - 深圳两协会在全国率先向政府提出治理网约车低价内卷式竞争建议

发布时间:2026-06-26 15:20|栏目: 最新动态 |浏览次数:

近年来,网约车低价内卷式竞争愈演愈烈,严重损害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下同)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影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据调查,深圳的出租汽车市场在网约车低价竞争下,巡游车与网约车的驾驶员收入双双下降,司企关系紧张,严重影响驾驶员群体就业稳定,影响行业安全和服务质量,影响整个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近日,深圳市出租汽车协会与深圳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主动作为,在对深圳市网约车运营成本评估基础上,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名上报《关于开展网约车低价内卷式竞争治理维护行业安全稳定的建议》,汇报了深圳市网约车成本调查情况。调查显示,深圳市目前共有网约车平台27家、巡游车企业59家,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约40万人,全职类网约车驾驶员平均日均接单时长12.2小时,到手收入约4019元/月(流水收入扣除各项成本后),普遍不购买社保,“用时间熬收入”“用社保换收入”的特征越来越显著。另一方面,网约车低价竞争也严重冲击巡游车行业,巡游车驾驶员收入持续下滑,实际到手收入由2023年5182元/月下降至2025年3697元/月,下降28.7%。网约车与巡游车驾驶员实际收入已经远低于深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723元/月,面临较为严峻的基本劳动报酬不足困境。导致服务品质降低,驾驶员乘客双输,侵蚀了行业安全稳定发展根基,违反了国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反对低价内卷式竞争的政策意见精神,低于成本价竞争也违反了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两个协会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可结合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与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要求,参考网约车运营成本、企业应有的合理利润及驾驶员的合理收入,深化研究网约车政府指导价实施方式,从源头方面改善网约车低价竞争状况。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加强联合约谈与提醒告诫,要求平台经营者参照行业平均成本进行自查自纠与整改,明确不得开展低价恶性竞争,对网约车平台不规范价格行为开展调查取证,依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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