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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18   ——晋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工作启示  文/图 郝贵东
    2012年,在晋中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晋中市城区平稳实施了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并在扎实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中,建立和健全了有关城市出租汽车的地方性管理规范和配套管理制度,强化了行业管理,提升了服务品位,促进了市场监管,满足了社会需求。在兼顾公司、经营者、驾驶员、消费者多方利益的同时,统筹解决了市城区2004年竞拍中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人员( 简称“278”)连续8年上访的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了出租汽车环保产业的发展,并积极探索了公司化经营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平稳转换、适度增量、提升服务、展示形象的目的。目前,市城区1214台崭新的出租汽车已投入市场营运,比转换前新增运力312辆,增长35%。出租汽车市场面貌焕然一新,车辆、服务档次的提升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基本情况
    根据2004年《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出租汽车更新及经营权有偿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4]54号),市城区在营运的902辆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竞拍取得了8年的经营权,到2012年9月30日全部到期,车辆也须报废更新。同时为落实家建设部、省政府和市政府[2011]48号会议纪要关于解决在上轮经营权拍卖中落拍的“278”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适应晋中市经济发展情况和人口增长因素,满足社会需求,晋中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也应适度增量。因此,为了圆满地完成好这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涉及城市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工作,从2011年11月交通运输局就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和具体部署下,着手对此项工作调研筹备,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学习研究了交通运输部推广的合肥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积极探索经营权转换的工作经验。
    在此基础上,2012年5月10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晋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总体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2]38号 ),成立了由王建林副市长任组长,交通运输、法制、监察、财政、住建、商务、审计、物价、规划、质监、工商、国税、地税、公安交警14个有关部门和榆次区政府组成的晋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总体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调查研究、考察论证、具体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的工作步骤及每一阶段的具体任务。
    在进行了系统的历史追溯、资料收集、数据调研、外地经验借鉴和外出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晋中市实际起草了《晋中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晋中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实施方案》( 讨论稿 )、《晋中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新增运力实施方案》( 讨论稿 )、《晋中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更新计价器选定实施方案》( 讨论稿 )和《晋中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更新车型选定实施方案》( 讨论稿 )以上简称“一个办法四个方案”)经2012年6月25日领导组成员会议讨论修改后,2012年8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晋中日报、晋中电视台有关媒体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进一步取得全社会对“一个办法四个方案”有一个最广泛的、透明的理解、参与和支持提供了一个平台。
    2012年9月3日和2012年9月11日分别召开了由王市长主持的听证会和各方代表见面解答会,对社会征求以及听证的两类41条意见的接收情况进行了详细认真的、推心置腹的解答,在经营权转换对象、有偿使用费用、新增运力数量等一些关键问题上取得了最广泛的社会共识,为在特殊历史时期平稳实施这项工作奠定了最广泛的社会基础。与此同时市城市汽车客运管理机构和公安交警、国税、地税、财政、物价、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在市政府最终出台的“一个办法四个方案”的指导下,密切配合,紧锣密鼓、班加点的开展了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制作了从申报、审核、缴纳经营权费用、签订经营权合同、领取车辆报废通知书、购车通知书、办理原运营车辆报废手续、购车并安装服务设施、领取上户通知书、上户、签订合同、缴纳税费、车辆验收、制证发证,到车辆上路营运的工作流程图,严密了工作程序,从根本上防止了违纪行为,确保了不出一丝疏漏和由此可能而引发的矛盾。整个具体实施阶段平稳有序、有条不紊。截至2012年12月底圆满完成了此项艰巨而又光荣的工作任务。
    主要做法
    一、广泛调研,科学谋划。2011年11月拉开了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的帷幕。首先是对2004年市城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拍卖的过程和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和系统的历史追溯,对伴随了近八年的因经营权拍卖而引发的“278”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2012年城区出租汽车转换经营权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总体工作的主要矛盾是经营权转换对象的确认和新增运力的适度新增,以及转换方式的确定。如何能够正确地处理好这些相互交错和叠加的矛盾,进而综合平衡统筹兼顾经营者、司机、乘客和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应该是制定本次总体工作方案的根本所在。
    二、外出考察,经验借鉴。通过系统的追溯市城区2004年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拍卖的历程,本理清了推进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的思路。带着思考和问题,2012年5月8日由市政府张晓彤副秘书长带领交通运输局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赴合肥市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考察,借鉴外地出租车经营权转换中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考察学习不仅进一步坚定了大家初步建立的基本思路,而且在实际出资人的确认、经营权能否转让、如何进一步在转换过程中提升服务品质等方面更加开阔了视野,完善了对策。据此,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王建林副市长提出“平稳转换,延续经营,有偿出让,适度增量”的基本要求,确立了“尊重历史,平稳转换,适应发展,适度增量,公共资源,有偿出让,提高标准、提升形象、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
    三、公开透明,规范先行。根据总体指导思想的要求,着眼今后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实际操作,我们于2012年6月初拟定了“一个办法四个方案”的讨论稿。6月25日王建林副市长组织召开第一次领导组会议进行研究论,研究讨论后提出了37条修改意见,经过认真研究,仔细对照有关法规条款后采纳了28条意见,对未采纳的9条意见在与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讨论、斟酌后达成了基本共识,并报市政府常务会。8月7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再次讨论,经原则通过后,8月11日在晋中电视台、晋中日报、晋中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涉及两类41条。9月3日召开晋中市城区2012年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新增运力听证会,就“一个办法四个方案”面对面听取了经营者、驾驶员、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9月5日王建林副市长组织召开领导组会议,对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吸收,并对“一个办法四个方案”修改。9月6日正式上报市政府。9月11日王建林副市长再次主持召听证意见反馈会,对社会各界意见进行解答,与会的经营者代表基本满意。由此,围绕晋中市城区行业发展的基本规范和本次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的四个方案在公开透明的阳光下,民主决策正式出台。
    四、严格程序,谨慎操作。在对晋中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市场进行历史追溯和调查摸底时,在运营的902辆出租汽车中已有603辆发生了交易,且大部分车辆进行过数次交易,致使转让后的出租汽车证照名与实际出资人不符。为避免车辆证照名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造成经营者难以确认引发的矛盾,在确认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对象时采取了分步走的办法,即先确认902辆车的实际出资人,再确认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对象。为此,2012年4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晋中市城区出租汽车确权换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32号),开展了对902辆在营运出租汽车实际出资人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在报纸上公示,如有异议可提起复议。这项工作的开展为经营权转换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在“278”中也存在参加竞拍报名人和实际出资人不相符的情况,为此我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确认原则,对主张、举证人提供的相关证明,一一对照档案进行认真仔细核对从而确认。对涉及人员较多、存在异议的,采取多方证明的办法;对确实无法举证的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最终确认。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272户得以确认,且顺利的投入市场营运,此举解决了困扰市城区客运八年的矛盾隐患和老大难问题,维护了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
    五、部门联动,密切配合。晋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的顺利完成,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法制、监察、财政、住建、商务、审计、物价、规划、质监、工商、国税、地税、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和榆次区政府也积极联动和密切配合的成果,在时间紧、任务重、事关稳定和百姓利益的大事面前,他们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顶力的帮助,主动出谋划策、加班加点,一切以大局为重,使得该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得以完成。
    六、纪检监督,杜绝违规。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是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乎晋中市稳定、发展、改革大局,也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避免一些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除在程序上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外,从工作的总体安排、方案的讨论制定到步骤的具体实施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了整体工作的顺利、稳定推进。
    取得成效
    此次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不仅满足了百姓的出行需求,提升了车辆档次和服务质量,而且妥善解决了“278”这个多年遗留的上访问题,维护了行业的稳定,实现了尊重历史、平稳转换、绿色环保、公司经营、规范管理的目标。
    一是出台了《晋中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行业管理有规可依。晋中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一直以来缺乏一套完备的管理规范,为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了进一步规范晋中市出租汽车市场的管理,2012年我们在实施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时,着眼长远起草出台了《晋中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为新形势下推动晋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出租汽车客运市场长效管理体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标志着晋中市出租汽车行业依法管理的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明确了出租汽车经营者,改变了以往人证不一、市场混乱的现象。由于历史的原因,出租汽车更新前不论是902 辆在营运的出租汽车,还是“278”,都存在车辆经营者与实际出资人不相符的情况,不仅给管理带来很大难度,而且安全责任主体难以确认。在此次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和新增运力过程中,我们实行的是先登记、再公示、最后确认的原则,将经营者和实际出资人之间存在的问题解决在经营权转换之前。加之,《晋中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中也就有关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往私下交易、人车不符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三是成立了第一家公车公营公司,创新了出租汽车新的管理模式。在本轮出租汽车新增运力中我们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出的“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对原有的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仍实行个体挂靠经营、公司管理服务的模式,对新增出租汽车则实行彻底的公司出资、聘用司机、发放工资不得高额承包的公车公营公司化经营模式,走规模化、集约化管理之路。实行公司化经营,既是国家积极倡导的发展方向,又是利于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有效举措,同时还能较好地确保行业的相对稳定和有序发展。
    四是实现了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和科技管理。此次更新的出租汽车全部是1.6L以上排量,个体经营者车辆均为油气双燃料,公车公营车辆为工信部指定的甲醇燃料汽车,所有车辆配备了GPS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了失物招领、定位调度、防劫求助、路况信息、安全服务、对车辆实时监控等功能,为实现行业管理、市民安全、便捷乘车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GPS智能监控中心从2012年11月份投入使用以来,查询轨迹千次,帮助乘客找寻遗失物品35件,其中笔记本电脑5台,手机20余部,失物累计价值金额5万余元,同时,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3起。
    五是促进了行业服务档次的提高和质量的提升。本轮出租汽车更新后,全部免费为出租汽车配发白色座套,为驾驶员统一配装,共配发座套1160套,驾驶员服装1200套。为进一步加强管理,2012年12月,交通运输局出台了《晋中市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计分管理考核细则 》和《 晋中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计分管理考核细则》,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要求进行细化。2013年3月,城市汽车客运管理机构向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发放了《晋中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计分手册》,该手册将作为评分考核的主要依据,为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奠定良好的基础。除此,城市汽车客运管理机构还加大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力度,更新车至今,共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出动稽查车80台次,稽查队行动200余人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47台。在开展的整治不使用计价器专项行动中,查扣违规车辆31台,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净化了客运市场,有效的遏制了不打表计价、乱要价行为的发生,受到社会的基本认同和赞誉,投诉大幅下降,达到了历年来营运车辆最多、投诉量最少的数值,尤为可喜的是今年春节期间未发生一起向市政府投诉的案件。
    几点体会
    晋中市2012年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之所以能够圆满成功,靠的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全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全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靠的是领导组创新的思路、科学的决策和周密细致的安排。在长达一年的艰苦努力和探索实践中,有几点体会值得总结:
    1、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此次更新工作的根本。出租汽车更新工作事关百姓利益、社会稳定。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从2011年11月起,分管市长王建林就专门部署此项工作,2012年4月还专门就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了汇报,共商方案和措施。2012年5月下发了《晋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总体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1]38号),成立了由王建林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法制、监察、财政、住建、商务、审计、物价、规划、质监、工商、国税、地税、公安交警14个有关部门和榆次区政府组成的晋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总体工作领导组,对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期间,共召开大、小专题会议20余次。
    2、民主公开,透明阳光是做好此次更新工作的基础,更是在特殊时期平稳推进确保稳定的有效方法。此项工作开展之初,我们就确立和坚持了民主公开、透明阳光的原则和方法,无论是“一个办法四个方案”的出台,还是实际出资人的确认以及车辆车型的选定,乃至选定车型价格的招标过程和新增运力确定都采用了媒体公开公示,社会广泛参与的方法。特别是吸收了在营运902出租汽车经营者及“278”户和司机民主推选的经营者、司机代表,直接参与整个更新过程,不仅激发了广大经营者和司机的主人翁积极性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弘扬了正气,而且为平稳推进此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奠定了最广泛的社会基础。
    3、科学决策是做好此次更新工作的前提。较长时期以来,市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方面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全国各地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在交通运输部推出合肥模式后,我们反复学习研究,并外出实地考察情况,吸收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确定了“尊重历史、平稳过渡、延续经营、有偿出让”的原则,以及先确认更新和新增对象,再具体实施的操作步骤,保证了
更新工作的顺利实施。在新增运力数量的拟定中,纵向考虑城市人口数量、发展规模、GDP增长、人均消费等诸多因素,横向又与本省相邻城市对比,最终科学决定增加428辆,并分步、适时、适量新增,社会各界对此基本认同。
    4、规范操作是做好此次更新工作的关键。在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整个过程中,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工作的各个阶段,各项部署必须严密规范,每个文件的出台严格执行拟文、上报、讨论、修改、社会征求、发文实施等程序;对更新和新增运力对象的确认也是按照先登记、后审核、再公示、最后确认的步骤进行。不论是办法方案的出台,还是更新车型及其附属设施的确定都必须既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性,还应虑到具体实际的操作性和围绕操作过程所具备的规范性,真正体现细节决定成败。
    5、纪检监督、纪律约束是做好此次更新工作的有力保障。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运力的新增涉及多方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工作过程必须要求每一个有关工作人员既要在政治上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更要在具体工作中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展现良好的廉洁从政的形象。因此,在制定此次更新工作的总体方案中,我们就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吸入其中,并要求全程监督,发现违纪严惩不贷,所以严格的纪检监督和约束顺利推进此项工作有力的保障。
    晋中市城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新一轮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虽然圆满完成,但距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优质服务期盼,仍然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我们将在市政府、省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严管市场、强抓培训、稳定行业、提升服务”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机制,加大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和出租汽车营运的规范,促进出租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晋中市百姓和广大乘客提供更加舒适、快捷、优质、便民的乘车环境和服务,为打造晋中市城市良好形象做出应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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