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报道

拒付,能否让打表、给票成自觉?——《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施行当

发布时间:2013-05-18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从4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发票,不接受IC卡付费、无故绕行、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4月1日是《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施行的第一天,针对《条例》中对出租汽车的相关规定,笔者对如东县城出租车是否使用计价器、是否主动出具发票,以及有无拒载等现象进行了暗访,并走访了相关出租车公司和交通运输部门。

笔者暗访:县城内打表、给票基本正常

    上午8点08分,笔者在县城南市场附近,拦住了一辆胜达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笔者表明到苏果超市。上车后,司机熟练地打开计价器,车辆起步。“现在出租车都打表啦?”笔者试探性地问。“上面有规定,如果不打表,乘客可以拒付的。”“真的那么严吗?”“其实,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这名叫高建的司机一边细心地驾驶,一边回答。“那打表与不打表有什么区别?”“距离远的不建议打表,可以谈价,这对乘客有好处。距离近的一般都打表。”8分钟后,到达苏果超市。“8块钱。”他告诉笔者。并不是像有些乘客反映的起步价10元。“找你零钱,要不要票?”“要的。”他随即将打印好的发票递到我手上。
    8点23分,在农工商路口,笔者上了东方出租车公司的一辆出租车。“到文广传媒中心,多少钱?”“打表计费。”“起步价是10块还是8块?”“8块,不过如果距离确实较远的,有的司机也收10块的。因为返程没有乘客,要弥补一下。”一路上,司机告诉笔者,他的车是租公司的,每月租金3500元,平均每天将近120元租金,如果每天做不到400元的生意,就算白跑了。说话间,笔者到达文广传媒中心。打印的发票显示:行车里程2.4公里;金额10.2元。司机收了笔者10元。

出租车司机:县城就这么大,打不打表都是这个价

    上午10点45分,在县城客运站门前,司机戴建已经有些焦急了,他从早晨6点到车站将近5个小时,还没拉到一个客人,而在他前面,还有一辆出租车没生意,按照“行规”,他是不可以先拉的。“看来上午是没生意了。”老戴有点沮丧。见笔者询问有关《条例》的事,老戴说,公司已经告知所有司机相关事项了,事实上,《条例》没出台之前,他们跑出租车是有时打表,有时谈价的,票是肯定给的。但他认为,跑县城两公里之内的没有必要打表,反正都是起步价。如果距离远点,就应该打表的。再加上现在有规定了,更要打表,不然乘客不付钱,吃亏的肯定是自己。不过他也表示,如果乘客不索票,司机主动给票的不多。
    看到笔者来询问,几名出租车司机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告诉笔者:“我们县城框架小,客源又少,一般打个出租车,就是一个起步价。现在起步价两公里8元,但没有返程客,就相当于起步价只有4块钱,还不如直接起步价三公里10块钱更合理些。”“起步价8块钱,在县城内遇到上下班堵车,这个钱还不够油钱呢,宁可不做。”
市民:宁可不坐,也犯不着为几块钱举报,但也可能会试着拒付
    在顺通公司门前的公交站点,从马塘镇来县城办事的陈峰正等公交车。当笔者告知他乘客有权拒付车费的相关规定后,他连称“不可能”。他告诉笔者,由于工作原因,他经常来县城办事,以前都是乘出租车,起步价8块钱,司机非要收10块钱不可。但为了方便,他每次都坐出租车。“既然你上车了,那就意味着你同意10块钱了,那打表有什么意义啊。谁也犯不着到地点后,再为2块钱与他们吵吧。”
    当笔者将相同的话题抛给从岔河镇来县人社局办事的曹女士时,她十分惊讶:“现在有这个规定啊?我们以前是没有法律观念,觉得多给2块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既然法律有规定,那我们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让不法经营者占便宜。”“那你会拒付吗?”“有可能吧,要看情况,如果对方是个无理取闹的主儿,那就算了,乘出租车本来就是图个舒心,也不想找不痛快。”
出租车公司: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树好如东出租形象
    如东胜达出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是县内一家较大的出租车运输公司,目前拥有出租车68辆,驾驶员80余名,并组建了一支由10辆车组成的“放心车队”。笔者询问了公司管理人员王思忠,他说:早在3月份,他们便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条例》,特别是关于出租车辆的有关规定。将《条例》相关内容摘编,印发到每个驾驶员手中,要求全体驾驶人员向“放心车队”学习,确保做到“轮子转起来,计价器打起来,形象树起来”。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不打表计费、不给票据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不仅要退还乘客的车费,同时公司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模范执行《条例》规定的,年终也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以典型引领,以培养更多的像“中国好人”、“最美的哥”李平一样的驾驶员。
    笔者随后电话连线如东大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斌,他告诉笔者,公司已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员工进行了学习,目前36辆出租车、42名驾驶员对《条例》的相关内容都做到心中有数。他表示,公司正着手与县内其他出租车公司沟通,准备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及时上路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坚决给予处罚。

县运管部门:疏堵结合,切实维护出租车运营秩序

    目前,如东县共有胜达、海阳、大众、东方4家出租车运输公司,拥有200辆出租车,200多名驾驶员,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加之人员流动性较大,难以集中管理。如何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发票、无故绕行、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笔者从县运输管理处了解到,运管部门对出租汽车的管理将坚持疏堵结合的方式,首先是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提升自身素质,让他们认识到违规经营不仅对自己收入有影响,而且会扰乱整个出租车市场的秩序,从而自觉遵守《条例》的相关规定。其次,加大服务力度,为出租车驾驶人员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比如说,建议政府建立电调中心,让出租车司机少跑空车,减少成本;增加出租车停靠点等。第三,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在出租车行业自律的基础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及公安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发现违规行为的,严惩不贷,切实维护出租车运营秩序。

笔者感言:要让打表、给票等成为出租车司机自觉行为

    使用计价器、主动给发票,本是出租车经营的起码要求。出租车运营市场虽然有时不景气,固然有大环境方面的因素,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出租车司机自身造成的。城市框架小、客源少,成了他们不打表、不给发票的理由。正是一些司机的不诚信,让市民对出租车失去了认同感和信任感。现在交通工具越来越多,市民出行有了更多的选择。谁更方便、更便宜、更安全,谁服务更好,就会成为市民的首选,对此,出租车从业人员应该有更清醒的认识。可喜的是,这一现状,正为越来越多的出租车从业人员所知晓。
    首日的暗访,我们看到,绝大多数出租车驾驶人员都能规范经营。笔者也感到,由于爱面子、图方便等原因,乘客们的“大方”也让个别出租车经营者钻了空子。作为乘客,我们也不能因为一两块钱的事,而放弃自己的权利。从现在起,有《条例》“撑腰”,我们就要理直气壮地向违规经营行为说“不”,这既是在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也是在为净化出租车行业风气、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尽一名普通市民的力量。
    诚然,拒付只是乘客不得已而为的一种手段,绝不是一剂根治出租车经营违规行为的“良方”。最重要的是,所有的出租车从业人员要加强行业自律,让打表、给票等成为自觉行为,使出租车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和一张流动的城市名片。文/康 李 冯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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