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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规范用语 提服务品质 - 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组织参加全国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

发布时间:2026-06-08 15:29|栏目: 成果汇编 |浏览次数:

2026年6月3日至6月4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的“2026年行业系统干部语言文字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此次参与培训的有民政、交通、民族、海关四个行业,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组织地方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此次培训。

国家语委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二级巡视员孟庆瑜副司长作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报告,对国家通用语言法的修订作出了深度的解读政策精神,结合典型案例为学员指明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方向与实践路径。

培训为期2天,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日培、中国社科院语言所副编审李志江、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新闻播音系主任、教授翁佳、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研究室主任、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钟军等专家授课。专家们分别从解读国家通用语言法,规范行业系统语言文字应用、提升行业系统语言文字治理水平等方面,提高学员对国家通用语言的重视程度,加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的落实指明了方向。

在讨论环节,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地方协会及行业骨干企业积极表示要将国家通用语言与出租汽车行业相结合,在司机培训过程中加强国家通用语言的教育教学,提倡各城市制定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用语清单,明确禁用生硬、粗俗、拒载式服务忌用语,列明负面用语台账。驾驶员要坚持普通话为主、方言为辅,日常运营优先使用普通话,遇到老年本地乘客主动询问后可使用本地方言,杜绝全程只用方言、拒不使用普通话沟通。对重点站点、地标名称使用规范表达。

在培训结束,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二级巡视员周道娟对培训做了总结发言并向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参会学员表示此次培训表示收获满满,感谢国家语委办公室、交通运输部给予的培训机会,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干成效,切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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